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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货:偷来的邻家蕙兰竟值近万元 连云港“雅贼” 盗窃万元兰花 只为自己欣赏

 江南时报讯(记者童金德通讯员蔡克香姜晓静)兰花,自古就是国人喜欢的花种,但是,并不是很多人都懂兰花的市场价值。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周军(系化名)因在亲戚家玩耍时,喜欢上邻家花圃里的兰花,心动之下趁人不备顺手牵羊,将一盆看上去很普通实际市场价值近万元的兰花连盆“带”回自家院子欣赏,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被告人周军系连云港市人,初中文化程度,也没有什么固定工作。去年9月7日,被告人周军到住在隔壁村的叔叔家玩,其叔叔家邻居王强(系化名)是经营兰花花圃种植的,周军一时好奇就跟着叔叔到邻居家花圃里转转,发现一盆兰花开得很茂盛,花色样子很好看,花香也很怡人,欣赏不已。看着满院子的兰花,临走时,周军心想,这么多盆兰花,我偷偷拿走一盆,估计主人也发现不了,也没多大事,于是,周军就趁他人不注意,将自己很喜欢的一盆兰花随手揣在怀里,没事人一样的离开花圃,回自己家了。

  周军走后不久,王强在清点整理自家花圃时,发现一盆蕙兰不见了。仔细回想后,觉得有蹊跷。由于该盆蕙兰系名种,且精心培育多年,市场价值近万元(后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000元),如果丢失,自己损失着实不小。王强遂报案。警方经过系列调查后发现,周军有重大嫌疑。遂找到周军家,发现丢失的那盆兰花赫然就摆在周军家院子里。原来,周军回到自己家后,将兰花放在自家院子里自己欣赏,压根就没想到这盆看上去普通的兰花价值多少。见到警察,周军傻眼了,后悔不迭,连声说自己没想到这盆兰花居然这么贵,自己一时的小贪念竟铸成大错。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在归案后及庭审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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