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李迎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灌南一位花甲老人酒后喊人绰号,结果被暴脾气的对方打伤。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伤人者赔偿伤者损失共计5824.92元。
张某和李某均为灌南县某村村民,两人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张某在村里开了个门市,平时捎带着卖点农药,村里有好事者给他起了个绰号,这令张某十分郁闷。
去年8月的一天,同村人李某酒后到镇上买农药。到一家门市问价时,发现某种农药价格偏贵,讨价还价中,随口说出了张某的绰号,碰巧被在隔壁打牌的张某听到。想到自己60多岁了还被人喊绰号,张某越想越气愤,当即上前要求李某不要再喊了,但李某又大声喊了几句。两位暴脾气的老人当场就扭打起来,冲突中,李某被张某打伤,经诊断为左侧肋骨骨折,花去医疗费6336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阻止李某喊绰号不成出手伤人,应赔偿李某因伤所造成的损失,但李某酒后喊人绰号,且不听劝阻,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李某对自身损害亦有一定过错,应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张某承担65%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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