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连云港市启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教培工程。通过5年的努力,连云港市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新型农民35万余人。活跃在港城乡村的“法律明白人”已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生力军,有力促进了农村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法律明白人”走进千家万户
为解决农民集中学法难的问题,2007年10月,连云港市在全省最先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教培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努力做到农村每户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培育“法律明白人”一小片,有效带动农民学法用法一大片。当年,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法律明白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措施。 “法律明白人”工程纳入法治建设考核体系,与新农村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充分利用乡镇基层党校、农村文化站、农民培训班、农民夜校等多种途径,每年按照农村人口2%的比例,采取分期分批轮训、集中培训及以会代训、普法考试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每年都举行全市“法律明白人”知识竞赛,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
连云港市以村“两委”干部、调解人员、老党员等为重点,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说理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人,建立“法律明白人”人才库。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考核,对经培训合格的发放聘书,并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让“法律明白人”有用武之地
“法律明白人”工程是一项以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农民学法用法典型为目标的一项普法惠民工程。灌云县“法律明白人”陈华明原是一名村副书记,在常州武进区牛塘镇打工期间,创办了全省首家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调委会,每年调解各类矛盾200余起,受到当地政府及打工人员的信任,被常州市作为唯一的外来务工人员,推荐为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为确保“法律明白人”工程取得实效,连云港市在市县两级媒体、网络上开设专栏、专版和频道,在每个行政村创建普法宣传阵地,普遍开设农民法制学校,实现校舍、师资、学员、计划、制度、时间六落实,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为农民授课。广泛建立普法工作室、法治文化墙、法制宣传栏等,集中宣传民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和普法典型案例。
各乡镇通过组建一支由“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法制宣讲员队伍,每年开展普法教育辅导不少于4次。同时,从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中选拔联络员。与此同时,在各行政村普遍建立法律图书角,配置农村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书籍,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方便农民查阅咨询。市县两级普法主管机关开展“法制书籍进万家”赠书活动,为70余万户村民送去《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等各类书籍,达到户均一册,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法律明白人”助推
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赣榆柘汪镇东林子村“法律明白人”李至军利用休海禁渔时机,为渔民们讲解海事纠纷、劳动合同、安全等法律知识,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渔民的法律顾问”。
参与纠纷调解,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是“法律明白人”主要职责。连云港市农村“法律明白人”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仅2011年,全市“法律明白人”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6300余条,参与调解纠纷3700余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570余起。
参与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也是连云港市“法律明白人”工程一大亮点。“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知法、懂法的优势,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事项。在“法律明白人”有力推动下,连云港市农村法制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五多五少”新情况:依法维权的人多了,违法犯罪的少了;遇事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多了,胡搅蛮缠的人少了;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多了,损人利己的少了;遵守公民道德的人多了,搞封建迷信的少了;参与构建和谐乡村、和谐家庭的人多了,闹邻里纠纷的少了,法律明白人用实际行动助推了港城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王建明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