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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安全触动各方神经

记 者 贺从验 梁洪胜

  4日,本报A5版刊登了《电动车请您悠着点》一文,披露了市区主要交通路口,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和抢占快车道等违法行为这一突出问题。文章见报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许多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谈感受、提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呼吁电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普通市民

  电动车违法问题,是该管管了

  住在盐业小区的夏女士回忆,上周六一大早,自己出来跑步,来到朝阳路与通灌路的交叉口,这时,通灌路上一位骑电动车的小伙子由南往北行驶,“也许是觉得一大早没有交警执勤,直接无视红灯,加速冲过路口,恰巧,朝阳路上一辆轿车刚好开到,急刹车中,骑电动车小伙急拐弯,猛地撞向了我!”后来,受伤的夏女士被送往医院,由于伤势不轻,她不得不向单位请假,住了几天院。

  “电动车违法问题,是该管管了。”有着与夏女士类似遭遇的人还不少,他们对加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的要求也更为迫切。

  机动车驾驶员

  违规电动车让司机很受伤

  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说,看到违规电动车,神经就会本能紧张起来,“我是被撞怕了!”据他回忆,他曾有过一个月内三次与违规电动车“亲密接触”的经历。“每次都是心惊肉跳,因为无论是被电动车撞,还是自己车碰到对方,最终受伤的总会是我们!”

  张师傅说,和其他驾驶员聊天时,发现大家都有同样的感受。正因为如此,他在家人骑电动车上路时,一直强调要遵守交通规则。他说,电动车确实很方便,只要遵守交通规则,他还是支持骑电动车出行的。

  交巡警部门

  加大查处力度 落实长效管理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时,常常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针对这种现象,除了劝导教育外,交巡警部门开始“动真格”了。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交巡警部门将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用足用活处罚手段,严查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在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方面,交巡警部门强化巡逻管控,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巩固文明示范路口创建成果,提高民警在岗率和管事率,保持严管态势,对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

  落实长效治理机制,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片,防止反弹。以倡导文明交通为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不断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文明程度,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此外,《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以往电动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今后都将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新国标将高速重型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那么究竟该如何管理呢?对此,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新国标第三章中明确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被称为轻便摩托车,而车速不大于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则在此定位外,仍为电动车”,因此新国标只是将高速重型电动车定义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却未提其他。虽然新国标出台了,但配套管理的举措并没有及时跟进,目前本市交管部门还是沿用之前的管理办法来管理电动车,新国标真正完全落实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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