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林国祥
一直做木工的周某在找装修活的同时,还利用业主装修时警惕性不高的机会,溜门入室,盗取财物。不久前,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他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周某曾因盗窃罪于199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他到新浦帮人装修做木工活。虽然赚得钱不多,但温饱问题总算解决了。
木工做了一段时间,善于捕捉“商机”的周某发现,因为新房装修,室内没有多少值钱的物品,一些业主防盗意识不强,往往不关防盗门,有的还会将随身携带的包、手机等物品独自放在一边。就这样,在找活的同时,周某将目光盯在那些没有关门的装修户。自今年元旦至五一节前,他先后至海州悦城国际、新浦博威·江南明珠苑、东方领秀等小区,采用上述方法,盗窃作案多次,窃得现金15000余元,其中有一次窃得现金1万元。
不久前,周某在某装修户家行窃得手后,因行迹可疑,被小区保安带至物业公司询问,他趁人不备从二楼跳窗逃走。不过,留在现场的摩托车还是暴露了身份,时间不长他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州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业主到正在装修的新房查看时,一定要随手关门,带有大额现金的包更要随身携带,遇到陌生人入户时,要提高警惕,简要询问后及时送客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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