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朱先明
去年,曾引起轩然大波的东辛农场“石头西瓜”一案,今年12月21日在连云区法院一审宣判。安徽合肥益群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淝滨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公司总经理王义凤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该公司也被处罚金3万元。
公诉机关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6月,我市东辛农场等地70多户瓜农购买了由安徽合肥益群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早佳8424”西瓜种子。然而到了收获季节,总计1300多亩的瓜地上结出的西瓜不仅藤蔓发黄枯萎,瓜皮厚不说,口感也有些发涩。更令人诧异的是有些西瓜硬得像石头,即使成年男子用力踩在上面,西瓜竟毫无破损。
据蔬菜专家介绍,正宗的“早佳8424”西瓜,植株长势中等,抗病性较强;果实圆形,果面绿底,并覆有绿色条纹;瓤色桃红,多汁,口感好,糖度14度,不易倒瓤;商品性好,平均单果重5公斤,最大可达8公斤以上。但东辛农场的“石头西瓜”大小不一,小的二三公斤,大的五六公斤,且形状为椭圆形,皮厚、口感不太甜,还有些涩。经专家鉴定,证明该公司销售的“早佳8424”西瓜种子是假种子,这是长出畸形“石头西瓜”的罪魁祸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被告人吴淝滨、王义凤将被告单位安徽合肥益群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群一号”西瓜种子冒充“早佳8424”西瓜种子销往江苏南京林发种子有限公司,后林发种子有限公司又将该种子分别销售给东台“三丰种业”、“新兴种业”、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江苏廉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振亚、东辛农场卢长和等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共计销售1898袋,在东辛农场等地种植,仅我市70余户瓜农种植的1314.2亩西瓜,就造成瓜农可得利益损失达657万余元,严重损害了瓜农的利益。
被告单位安徽合肥益群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吴淝滨、王义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属于“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销售假种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连云区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