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朱先明) 2010年11月至今,连云区一对离婚近3年的夫妻,为争夺儿子小康的抚养权已经两上法庭。父母离婚后,小康的抚养权也因法定事由变动过一次。此次父亲起诉,是想夺回抚养权。
连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调解过程中,小康的父母都想要抚养权。考虑到小康才9岁,法官征询了孩子的意见,出人意料的是,孩子竟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要跟妈妈住。”法官追问小康为什么,小康说:“我恨爸爸,我讨厌他,不想见到他。”原来,小康的母亲为了留住小康,向小康“灌输”了许多爸爸的坏话,单纯的孩子无条件信任母亲,就开始仇视父亲。
今年3月,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离婚案。这对夫妻的女儿尚未满3岁,法院就把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由于双方在打官司过程中矛盾激烈,导致反目成仇,女方从此带着女儿躲开男方,父亲在9个月里竟然一次也没见过自己的女儿。
离婚官司中,难免会涉及到孩子,给他们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在争夺和抛弃的过程中,年幼的孩子被迫提前介入到成人世界的残酷和复杂中。法官提醒,父母闹离婚本身并没有对与错,只不过,受伤最深的是孩子,请闹离婚的夫妻多为孩子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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