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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物价部门发函提醒市区学校规范收费行为

   (通讯员 黄艳 记者 胡笳)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收费行为,市物价部门秋季新学期即将开始之际,通过上门送提醒函的方式,提醒市区近百家学校规范收费行为。

  提醒内容主要为:不得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自立项目乱收费;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教辅材料目录和价格收取代办费,按照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代办服务,严禁在代办过程中牟利;必须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规定,不得突破政策规定招生收费;严禁将捐资助学活动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在捐资助学活动中弄虚作假等。

  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开展2013年教育收费检查,对检查中再发现的乱收费问题,物价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同时,欢迎学生家长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对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物价部门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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