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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连云港商家需使用“四色标价签”标注实价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林伟)今后你买东西,可以先看一下标价签是蓝色、黄色、红色还是绿色。为落实省市明码实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诚信经营,从9月1日起,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明码实价单位使用“四色标价签”制度,让消费者可以“看色”买单。

  据了解,所谓“四色标价签”制度,即要求全市实行明码实价的商家以蓝黄红绿四种不同颜色,来区别商品是“实价”、“降价”、“处理价”还是“限价”,对商家销售的商品按其价格含义用不同的颜色标签来表示。

  正常销售的商品,使用蓝色“实价商品标价签”标识商品的零售价格与信息。降价销售的商品,使用黄色“降价商品标价签”标识出商品原价、现价等商品信息,同时标明降价原因与降价时限。低于进价销售的商品,使用红色“处理商品标价签”标识商品的现价、进价等商品信息,同时标明处理原因与处理时限。正常销售的药品,应当使用绿色“限价商品标价签”标识商品的零售价、限价等商品信息,其中,“限价”是指政府对药品限价管理的最高零售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突破政府管理药品的最高限价。

  全市实行明码实价的商家从行业来看,药品零售店有1089家,其中市区有268家;商业零售店(不含药品店)有87家,其中市区有49家;住宿与餐饮店有67家,其中市区有40家;3A级以上景区有17家,其中市区有5家。所有医院和学校都在明码实价范围,都需实行“四色标价签”,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要公示上墙。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凡实行明码实价的企业和单位,需在9月1日前全部更换使用“四色标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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