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侍敏 通讯员 王猛 苗松骞
除消费者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外,家装实际施工费用超过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国内首部家居家装行业贸易标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9月1日正式实施,装修加价超8%由施工方买单、要求家居卖场先行赔付、基础工程以及防水等隐蔽工程保修2-5年这三个方面内容最受关注。昨天上午,记者采访我市部分家装公司、消费者以及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人士,看看他们对《规范》的三个热点有哪些看法。
热点一:装修加价超8%消费者不用买单
买一套新房子,装修是令房主头疼的一件事。“去年10月份,我在海州买的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交房后,我就打算找装修公司装修,可是一连跑了五六家,发现光基础工程的报价就相差一两万。”消费者何先生表示,水电、吊顶以及墙面,其中瓷砖、地板油漆自己购买,其他辅料以及人工由装修公司承担,有的公司报价2.6万元,有的公司报价3.6万元,还有的公司报价4万多,最终他折中选择一家报价3.2万元的装修公司,可接近3个月的工期结束后,实际花费与起初报价相差近两万元。
“装修公司会不时告诉我缺这少那,让我自己购买或者他们代为购买。如吊顶所用的木板数量严重不足,没有办法,我只得又跑到装饰城买了2000多元钱的木板。还有墙面的底漆、防水涂料等,整个装修,我多花了近两万元。”何先生生气地说:“这些材料如果不去买,工程就做不下去,这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装修公司的报价相差那么多,原来是有的装修公司为了低价揽活,存心漏报、少报。”
“装修是个无底洞,加价很普遍的。”这是很多消费者的感受。一些装修公司普遍会在合同外增加项目,提高价格。他们在做预算和签合同的时候,会故意漏报几个必做项目,这样价格低,先吸引你把合同签了。在接下来的施工过程中,遇到这些必做的项目时,根本绕不过去,只能增加项目,消费者也没法拒绝,而这些增加的项目一般“报价虚高”,造成工程总价超过合同价。而且“超出总价的20%-30%很正常”。
针对这一乱象,本月实施的《规范》要求,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增加的项目除外)。
热点二:保修2至5年 装修不能再“糊弄”
去年10月份,连云消费者王先生在新房装修好两个月后,因为装修工人安装的水管不符合要求造成水管破裂,导致新房内的木地板、壁纸以及家具被泡,损失近万元。然而,当他找到装修公司时,对方却称装修并无问题,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漏水,拒绝承担责任。
事后,虽然他多次去找装修公司协调,可装修公司就是不认账,由于当时装修合同中并没有规定保修时间,最后只能自己收拾残局。
现在就不一样了,因为《规范》要求,装修基础工程至少保修2年,防水工程至少保修5年。装修公司还要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稍具规模的装修公司,早已在合同中执行了这些规定,有的公司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限甚至更长。
“我们公司对家装的一些基础工程规定了2年的保修期,而防水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则为10年。”窦祖洪表示。
名匠装饰此前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是基础工程3年、防水等隐蔽工程10年。
“这个规范就是给装修行业戴上了紧脑箍,这样一来,装修公司就需要在装修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而消费者在选择时也有了更加充分的依据。”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在正规装修公司早已通行的做法,如今变成国家标准化规定出台,将对一些小公司造成一定的冲击,一些不诚信的企业也将逐步被淘汰,有利于行业的净化和规范。
热点三:商品有瑕疵 卖场要先行赔付
“淋浴房装了不到一年,玻璃门就碎裂了,本来都谈好更换一扇门的,结果拖了两个多月,再找上门,发现商家已经撤柜了。”不久前,新浦消费者金女士就遇到这样的窝心事,不过,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建议下,卖场启动“先行赔付”机制,给金女士更换了一扇玻璃门。
如今,“先行赔付”也被纳入《规范》要求,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应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记者采访后了解到,目前,我市很多正规的大型家居卖场都已经落实了《规范》中的这个要求,一旦消费者购买的建材等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卖场商家不负责或者已经撤柜等情况,卖场会对消费者负起责任。
位于墟沟国展中心楼下的连云港雅都家具城负责人屠永安告诉记者,早在几年前,卖场就已经实行先行赔付制度了,在他们卖场购买的商品,只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卖场都会对其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已经撤柜,会由卖场来解决调换、维修等问题,而如果商家不愿意负责,卖场也会先行赔付,然后再向商家追责。
海州兴隆装饰城虽然没有实行“先行赔付”,但在商城内成立了市管科,专门负责协调消费纠纷,如果协调不成,再将问题集中转交给当地工商部门在商城派驻的工商办公室,由他们来处理消费纠纷。“调解期间,我们会向不负责的商户施加压力,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该商城负责人陆洪杰告诉记者,因为商城内的商户都是独立的经营户,都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商城只收取业主租金,并对其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因此,暂未实行“先行赔付”。不过,陆洪杰也表示,遇到商户撤柜,尚在“三包”期的产品大多由接着经营的下一任商户承担,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该品牌家居厂家停产停业,商城也会联系其他同类产品经营者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
看法
消费者
新规最好落实在装修合同中
针对“规范”中的这一规定,很多接受采访的消费者都拍手称好。
“如果装修公司都能参照新规执行,那么以后就不会再有存心漏报、少报工程量的事情发生了。”打算在国庆节过后装修新房的孙女士很高兴,本来她还为之前找的那些装修公司报价不一而烦恼,现在放心不少。当然,她认为,对于这些新规定,最好是让装修公司白纸黑字落实在装修合同中,这样更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消协
家装消费纠纷的调解有了依据
记者从我市各级消协组织了解到,装修加价、工期拖延、家装质量不达标、代购材料质量不满意等是目前家装投诉的热点问题,其中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加价过高是最受消费者诟病的。
“本来预算只有三四万元的工程,做下来花费甚至达到五六万,放谁身上都不乐意。”不过,《规范》没有正式实施前,接到这样的消费投诉,调解起来比较困难,因为装修公司也会说出很多加价理由,而且都是工程进行下去的必要环节,只不过当初预算时少报、漏报了。即使明知装修公司当初报价时是故意为之,但因没有统一的标准,调解的结果往往是双方各让一步,装修公司再便宜几千元钱,消费者掏万儿八千的。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规范》正式实施后,只要装修加价超过合同总价的8%,只要不是消费者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多出部分一律由施工方买单。
装修公司
越是小工程预算控制越难
采访中,不少装修公司认为,《规范》中对装修中临时加价的限制,也是对各装修公司最大的挑战。
“施工预算增项控制在8%以内,这点对于很多装修公司来说,还是比较有难度的。”名匠装饰负责人段伟表示,以前,签订装修合同后再加价的行为比较常见。不排除个别装修公司自身信誉问题。如个别装修公司会先以低价吸引客户签约,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增加收费项目,导致客户陷入骑虎难下的困境,有时甚至需要增加20%-30%的工程款。然而,即使是有信誉的装修公司,要想在设计时把施工预算增项控制在8%以内,也非常有难度。
广东华浔品位装饰连云港分公司负责人窦祖洪表示,“其实越是工程总价少的小工程,预算增项越难控制。”如一个五六万元的家装工程,8%也就四五千元,可大家都知道,现在市场上建材的价格千变万化,再加上个别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经验不足,也会导致施工预算增项或增加建材的使用量。不过他也表示,行业内的增项问题一直存在,将超过合同报价的施工实际费用限定在8%以内,根据目前行业情况,这个数字应取自平均水平,比较合理。而此前,他们公司就已经努力将施工增项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相关问题
加大规范推广力度
早在《规范》实施前,一些有信誉的家居卖场、家装企业已经在执行相关规定,那么,如何在消费者中普及、加强执法处罚力度,才是《规范》实施的关键。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规范》已经开始实施,但大多数消费者对新规的出台还不知情。
正准备装修新房子的孙女士说:“先行赔付的规定只在商场的广告中看到过,并不知道已经成为正式的国家规范。至于装修保修期、不能加价这些规定,我还真没听说过。只是最近要装修了,才从朋友那儿听说装修最后花的钱要远远高于合同里的预算。”
对此,记者认为,《规范》实施之后,卖场、装修公司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均应该加大对政策的推广力度,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家装行业规范,否则仍难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执行到位更是关键
宣传推广是一方面,最关键的是《规范》实施后如何认真落实、执行到位。
家居行业发展历史较短,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导致行业乱象重重。家居企业的售后服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许多商家往往是售前说得很好,东西卖出去后就不闻不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售后服务,市场上充斥着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
《规范》的出台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同时还有助于市场优胜劣汰。有了统一的服务规范,可以使各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如此一来,差的企业很容易被市场淘汰,而好的企业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促进家居行业的良性发展。
但是,好的规范还须严格执行、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规范》并未对没有遵守要求的企业如何处罚做出规定,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细化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让违规者没有空子可钻,让不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无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