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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户低保家庭抽签选“家”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朱华          

    9月24日上午,新浦区新南街道举行2013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现场会,符合配租条件的16户低保家庭参与抽签选房。“没想到与父母住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有机会住上自己的房子了,廉租房政策真是贴心啊。”低保户孙师傅高兴地说。

    对于很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低收入居民来说,能住上明亮整洁的楼房可能是一辈子的梦想,而我市出台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制度,就圆了这些弱势群体的住房梦。根据我市2013年度新海城区第一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事先申请廉租房的低保户名单,24日,新南街道办事处专门举行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现场会,此次符合配租条件的低保户有19户,其中有3户因种种原因放弃了资格,最终有16户参加抽签选房。

    家住海宁小区的低保户卞保明今年43岁,由于患有小儿麻痹症,双下肢残疾,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虽然与母亲同住能减轻不少负担,但我一直渴望有自己的房子,这次能申请到廉租房,我感到很高兴,毕竟有了自己的家。希望今后能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并找个互相照顾的伴侣。”

    新南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分配程序按三个批次进行。首先,按照“因重大疾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家庭在楼层上可优先考虑的原则”,卞保明、盖姓、赵姓、宋姓4户低保家庭按2楼保障,其中因为卞保明是一人住,按最小面积保障,无需抽签,其他3人按顺序号抽签选房;王姓居民家中有老人,行动不便,按3楼最小面积保障。第二,一个人住的孙姓居民按除2楼之外的3套最小面积住房抽签,不必选择顺序号。第三,其他2-3口人的10户低保家庭在剩余房源中按抽中的顺序号抽签选房。

    “我选到的是二楼202室,面积大概46平方米,总体很满意,加上车库租金一个月房租几十元。”卞保明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廉租房租金标准是这样的,家庭人口为一人的,享受标准内建筑面积28平方米;家庭人口为2人的,享受标准内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家庭人口为3口人(含3口人)以上家庭,享受标准内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同时,标准内租金标准为低保家庭为0.7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为0.9元/平方米,超标租金标准为2.10元/平方米。

    选到廉租住房的低保户都很高兴,然而,选房只是第一步。新浦区住建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9月29日到30日还要办理廉租房住户上房手续,到时申请人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上房通知单等材料,以及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廉租房履约保证金等,前去办理上房手续。此外,一人只有一次抽签机会,如果不满意选择放弃,两年内不再考虑安排其参与实物配租的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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