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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服务保障房民生工程

    李书新 吴琼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的一项“硬任务”、“硬承诺”。近年来,市住房局党委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服务保障房民生工程。

    严把内控机制建设关。住房局通过清理职权、优化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推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的落实,初步形成了具有行业特征、单位特色、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2011年,全局22个处室、单位共梳理重点权力事项55项,查找廉政风险点117个,落实防范措施35条。2012年,在工程招投标、保障房分配等热点、重点环节,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重新制定和修改了18项工作制度8项工作流程,形成了《市住房局内控机制建设制度汇编》。

    严把保障房审核分配关。在保障房申请审核环节,市住房局始终严格实行“三级审查、两轮公示”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加大了对保障房资格准入的审核力度,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在往年审核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信息比对,今年3000多户申请户只有2045户通过资格审核。在保障房分配环节,做到了保障房房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三公开”。分配过程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联合实施现场监督,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采取电脑摇号方式进行分配,现场确定中签号家庭及相应住房,整个办理过程规范,公开透明。目前,该局没有收到资格审核、上房分配方面的投诉举报。

    严把保障房工程建设关。2012年以来,市区共开工建设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9235套,总投资达11.3亿元。在工程招投标环节,要求所有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局开发处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局监察室全程跟踪监督,严禁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工程招投标前,要求投标单位及个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禁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承揽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要签订工程廉政合同,以“廉政合同”打造“廉洁工程”。在3个建设工地施工现场,设置“廉政举报箱”,加强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拨付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电子结算,使权力运行更阳光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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