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纪艳
昨天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测算并综合考虑供热企业的其他各项成本增长因素,市区2013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在2012年度销售价格基础上降低6元/吨,即新电实业公司执行182元/吨的价格,田申、新城、万佳热电公司执行190元/吨的价格,民用供热蒸汽价格不实行浮动,并对持证的困难用户实行减半收取供暖费,这也是我市连续两年降低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
据了解,为鼓励供热企业积极安装并充分利用脱硫设备,市物价部门对市区按规定通过验收并正常监测运行脱硫工艺的供热企业建立供热价格补贴机制。市区各供热企业可向市物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复后次月用气量起可享受每吨3元的脱硫热价补贴。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