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婕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旅游购物的相关规定,自执行之初就因为各方解读和认识的不同而屡受诟病,大部分旅行社为了避免麻烦,从出团必购物变成了旅游禁购物,这就遭致许多游客的投诉。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了解读,列出了相关细则,明确了在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的原则下,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合同化“购物游”开始解冻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条规定在实际执行中被许多旅行社“误读”,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旅行社在具体发团时大多干脆“一刀切”,完全放弃了购物,这让许多热爱购物的游客很恼火,因不带游客购物引发的游客投诉不在少数。
此次,国家旅游局在其官方解读中对旅游购物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包括,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付费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新“购物游”不会降低团费
新规出台之后,不少市民对于今后出行又可以购物表示高兴,同时,也有疑问,再次出现购物游之后,出境游团费是否能够降低,以前的低价团是否会重现?
记者随机采访了港城部分旅行社,得到的答复都是:出境游团费不会大幅降低,不会出现从前的低价团。市希望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朱勇表示,这条官方细则,更全面地保证了旅游者的利益,但不会降低旅游成本,所以不会出现团费大幅降低的情况。
港城众旅行社边观望边调整
这条“购物游”解冻的官方解读,对于出境游市场应该算是个刺激。港城的旅行社也在观望中进行了积极应对。“以前去香港购物的团队是最火爆的,所以新法出台之后,这条路线也是受影响最大的,大部分游客都觉得多花钱了、又不满意。现在同意合同购物,应该对出境游市场有帮助。圣诞节马上到了,不少境外的地方开始进入打折季,我们也开始进行相应的调整,最近咨询相关路线的游客也开始增多。”市天马国际旅行社负责人赵媛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