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首页>地方频道>连云港>民生

不在4S店保养难享“三包”?买车后要细看使用说明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李海森

   “不在4S店保养的话,以后车辆出现什么问题,我们不给‘三包’的!”昨天,消费者陈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不久前购置新车时被4S店销售人员提前叮嘱过,虽然对此话颇有疑问,他还是怕不小心“触礁”难享“三包”。

  不在4S店保养难享“三包”?

  陈先生称,今年年初,他花十余万元购买了车,购车时,汽车4S店免费送了一次保养,同时,销售人员还表示,汽车“三包”期间,保养一定要到4S店,不然出了问题不给“三包”!

  为什么一定要到4S店保养才能享受“三包”呢?因为有朋友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陈先生本想免费保养后就去朋友的店里保养车辆,给4S店销售人员这么一叮嘱,他不禁心里泛起了嘀咕:此话当真?

  “我问了好几个有车的朋友,他们也说不清楚,不过大多都是坚持前3年在4S店做保养,虽然价格贵一点,但心里踏实。”对此,陈先生还是有点疑问:“必须去4S店保养才给‘三包’,好像有点强制消费呀!”。

  强制保养涉嫌侵犯选择权

  其实,陈先生的疑问很多消费者都有同感,那么,不在4S店保养,是否真的就不能享受“三包”呢?

  新浦区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但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做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维修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经营者因此拒绝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买车后要细看使用说明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个别消费者因为自己的不经意,最后与“三包”失之交臂。例如有的消费者因为贪图便宜,在网上购买便宜机油给车辆保养,结果因为用了劣质机油导致汽车拉缸,这时再找到4S店要求“三包”,那肯定会被拒之门外。

  还有的消费者私自改装车辆,例如在4S店外给车辆加装导航、倒车影像等等,都涉及改装机动车电路,也难享汽车“三包”,因为《汽车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明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很难享受“三包”服务。另外,因消费者未按照《汽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也无法享受“三包”。

  在此,新浦区消协提醒广大车主,厂家在《汽车使用说明书》上清楚注明了各种不予保修的情况,购车后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日后出现问题。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94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