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怀忠 王绪波 通过家门口的快递公司,给在外地上大学的孩子寄去新买的价值3000多元衣物,快递公司承诺两天之内就能把东西送到。谁知道,一个星期过去了,衣物没送到不说,而且还弄丢了。事情发生后,快递公司竟然用所谓的“行规”来处理,打算象征性地赔偿自己一点钱了事。这样的处理,让连云区消费者王女士实在无法接受。 近日,家住连云区墟沟街道的王女士,到离家很近的一快递公司给在外地读书的孩子快递一箱衣物。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当场称重计件,并收取了王女士100元服务费,承诺两天之内就能将东西送到孩子的手中。听到快递公司如此承诺,王女士当时还感觉这家快递公司服务不错。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王女士对这家快递公司的印象来了180度大转弯。说是两天之内就能送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孩子打来电话,依然未收到她快递的衣物。接到孩子的电话后,王女士赶紧找到快递公司询问。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查询,竟然告知她快递的物品暂时不知下落。 新买的衣服和鞋袜,怎么能说没就没了?王女士要求快递公司给个说法。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就她的事情,已经请示过上级,因为她快递的物品没有保价,所以只能按照快递费用的5倍进行赔偿,也就说只能赔给王女士500元。对于这一处理结果,王女士难以接受。她认为自己花了3000多元给孩子新买的衣服和鞋袜,一天都还没穿,就给快递公司弄丢了,后者必须全额赔偿自己。双方协商未果,王女士将快递公司投诉到当地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王女士在快递衣物时并未选择保价。而据王女士说,在得知自己快递的衣物丢失后,她便立即把购物的发票送到了快递公司,以证明自己快递物品的价值。让她更恼火的是,现在快递公司把发票也弄丢了,还不认账。 经过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王女士委托快递公司托运衣物,却被快递公司丢失,快递公司明显存在过错。况且,王女士提供的发票也被快递公司丢失了,快递公司对王女士造成的损失赔偿不能局限于该公司自己的行业规定。后经调解,快递公司最终答应赔偿王女士两千元。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邮递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时,最好是选择保价,切莫为了图省钱,而不填写保价金额。此外,在快递单据的备注中一定要详细注明物品清单,并妥善保管好快递公司开具的收费发票,保存好邮寄物品的购买发票。一旦出现物品丢失的情况,应保留发票原件,只将复印件提供给快递公司,以免遇到无良快递公司赖账,给维权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