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猥亵女童;继母杀女、出卖亲生子女;宠物伤人、景区游览设施伤人……昨天,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市中院少年庭公布6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希望引起社会、家长各个层面的重视,呼吁加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案例一
女童如厕被打后遭强奸
施暴者被判死刑
【案情】
2009年3月的一个凌晨,薄某睡醒后无所事事,萌生了盗窃和强奸的想法。他偷了根钢管作为武器,在游走寻找作案目标无果后,潜伏到一个女公厕后面。早上6时许,薄某听到女厕中有动静,立即携带钢管进入厕所内,猛击如厕的女童朱某的头部数下,将其打昏,并强奸后逃离。朱某被送医院抢救多日脱险,但因伤导致中度智能障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薄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而且薄某前科累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判处被告人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点评】
近年来,强奸幼女的案件频发,不断考验着社会的容忍度,最高司法机关为此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架起了一道不容触碰、逾越的高压线。此外,这类案件所暴露出来的父母监护不力、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等也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案例二
女童独自去购物时遭猥亵
被告人获刑二年
【案情】
2013年8月下旬的一天中午,郭某在自家开设的超市内看店经营,见7岁女童朱某独自到超市买东西,遂心生不轨,借抱朱某看高处货架上的商品之机,手指伸进朱某内裤抠摸其下体。朱某回家后,因感觉下体疼痛即向家人诉说,家人带其到医院检查后遂报案,经鉴定朱某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点评】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猥亵儿童的案件,且案件呈现被害人低龄化、受害次数高频化以及熟人作案增多等趋势。对此,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场所和人员的监管力度之外,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性教育,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的知识和能力,受侵害后要及时报案。
案例三
6岁女孩被继母按在水中淹死
杀人者被判死缓
【案情】
赵某离异后,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的胡某结婚。婚后因感觉夫妻关系不稳定,故对胡某的前妻产生痛恨心理,并转嫁至继女小蝶(殁年6岁)身上。经常对小蝶打骂,甚至不允许其上桌吃饭。2013年6月的一天,赵某发现小蝶在自家旁边的小河边玩耍,口中念叨着“妈妈”,一问之下原来小蝶念叨的是自己的生母,顿时心生怨恨,残忍地将其按进河水淹死。因家人怀疑,赵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杀害未成年继子女,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赵某有坦白等应当或酌情应予从轻处罚的情节,故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点评】
父母的爱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义务,无论是生父母或是继父母,都应该明白父母背后的广博含义。本案是一起令人痛心的家庭悲剧,孩子自始至终是无辜的,甚至是无助的,对继母赵某的行为我们必须严加谴责,但其生身父亲的漠视和不作为让我们深感遗憾和震惊,希望天堂不再有伤害,蝴蝶与花儿相伴。
案例四
两名婴儿被亲生父母出卖
拐卖人都被判刑
【案情】
颜某和郭某夫妻二人因生活贫困,一直谋划着脱贫致富的好方法。2006年2月,郭某生下一女孩,夫妻二人商量后,以1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2011年7月,郭某又生下一男孩,已经尝过“甜头”的夫妻二人,经两个同乡介绍后将儿子以3.9万元的价格卖出。2012年7月底,两个介绍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郭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两个介绍人居中介绍并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故依法判处颜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考虑到郭某还要抚养两个孩子,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两介绍人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点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儿童的,即使是出卖人的亲生子女,也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本案中颜、郭二人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先后两次将自己襁褓中的子女当作货物一般卖与他人,并想以此致富,不仅为道德所不容,也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五
儿童被邻家宠物狗咬伤
养狗人应赔偿
【案情】
范某因家里打扫卫生,将饲养的阿拉斯加犬拴在其居住的楼层楼道内。10岁的小小和其姐姐小金回家时,看到范某家的大狗拴在楼道内,小金便前去与范某聊天,小小则独自与狗玩耍。不多久,传来一阵哭声,小小在和狗玩耍时,左眼睑及头皮被狗抓咬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范某将其自家饲养的宠物拴在其居住的小区楼道内,致使小小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小系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减轻被告范某的责任。故判决双方对损害后果各承担50%的责任。
【点评】
近年来,饲养动物成了人们休闲生活的一种选择,但这也造成了动物致损案件的多发,给受害人,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带来严重的精神和身体伤害。按照法律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要求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要约束好自家宠物,家长也要教育和监护好孩子,避免因挑逗宠物而遭受伤害。
案例六
孩子在景区滑道玩耍受伤
景区要赔偿
【案情】
2012年7月中旬的一个上午,张某、谭某带着女儿小敏、侄儿小乐等人到某景区游玩。谁知天公不作美,游玩当天下起了雨,景区关闭了滑道。四个孩子趁大人聊天的空当,从滑道中部进入滑道玩耍,结果造成小敏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创伤性颅内积气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景区滑道属于高危游览项目,应采取全封闭等安全经营模式,事发时滑道为半封闭状态,景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小敏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此,法院判令景区对小敏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点评】
本案中,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明知滑道关闭的情况下,仍带着未成年人爬到滑道中部的平台处,且未尽到看管责任,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而该景区内滑道系高危游览项目,却未采取全封闭等安全经营模式。这警示我们,一方面,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体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父母带未成年人进入公共场所时,亦应当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