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孙飞 通讯员 胜才 长缨 炳业
我市2014年度廉租住房申请工作启动。昨天下午,新浦区住建局传出消息,新浦区廉租住房申请工作已经展开,海州、朐阳、幸福路以及洪门街道办事处也一并纳入新浦区申请范围。从即日起,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申报工作持续到8月。
政策规定,申请2014年度市区廉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且居住满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如为单身,须年满35周岁以上;申请人如为离异,须满3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100元。三是家庭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据透露,如有房产转让后不满5年,原住房拆迁或已安置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标准或拆迁补偿款20万元以上,以及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等相关情况,都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新浦区住建局有关人士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廉租住房申请进一步扩面。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从去年的10800元提高到12100元;有拆迁补偿情况的家庭,拆迁补偿款从去年的15万元放宽到20万元,充分体现人性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据悉,此次廉租住房申请工作具有严格的审核程序。新申请家庭要填报申报表,提供《住房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按照社区居委会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合市民政、总工会、社保、公积金、产权等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社会救助、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综合审查。只有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才能取得准入资格,享受本年度的廉租房租赁补贴。“按计划,今年底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
审核内容方面,主要涉及家庭户籍与人口情况,审查家庭户籍、婚姻、人口状况是否属实;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审查是否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收入标准线;家庭住房情况,家庭住房状况是否属实,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否符合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