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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就近到街道办理了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孙建 庞忠胜

  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从方便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根据《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农村公共就业四项制度》有关文件规定,受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委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可以按照职能具体经办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从7月1日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工作放在各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按照办理流程,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首先需由社区填表登记,办证信息录入全市公共就业信息网,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对有关资料无误后,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报经县区该项业务主管复核同意后,加盖由县区统一配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专用钢印后生效,现场发给申办人。

  而乡镇劳动保障所办证可直接填表登记,信息录入全市公共就业信息网,其余流程同街道程序相同。县区就业管理处接到乡镇劳动保障所的办证申请后,立即核对有关信息,同意后授权乡镇加盖钢印生效。

  为保证办证质量,各县区人社部门需强化县区与街道(乡镇)平台之间业务流程的对接,明确专人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工作的审核、做到一证一审,并定期对各街道(乡镇)平台纸质办证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复核,确保办证工作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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