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4日讯 销售月饼、酒水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或有价格欺诈行为,将受到查处。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从9月4日起到9月8日结束,全市开展中秋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涉及月饼和酒水等节日主要消费品,并保证粮油蛋等副食品价格稳定。
中秋节是深受市民关注的一大传统佳节,也是不少人合家团圆的节日。在此期间,最受到重视的就是月饼及相关酒水消费。据了解,在中秋节期间,月饼、酒水包括电器、服饰等商品价格销售活动较多,其中的欺诈行为也比较多。为此,市物价部门开展了中秋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活动,此次价格检查的重点是各大商场、超市及农贸批发市场,检查时间从9月4日开始至9月8日结束。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市场上的月饼消费也进入旺季。据了解,包括月饼在内的商品都应明码标价,并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也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也不得出现下列行为: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将重点检查三大价格经营行为,比如平时不好买的商品利用节日进行降价促销、所标示的原价不实(虚构原价)、所标示的优惠和折扣不能兑现事先承诺(虚假优惠折扣)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和不兑现价格承诺均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查实给予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市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广大消费者如果有被价格欺诈的遭遇,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