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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10月起随地吐痰扔垃圾罚10元 抛撒物品罚50元

   中国江苏网9月22日讯 市民朋友们注意了,现在随地吐痰、扔垃圾也有可能要交罚款。日前,记者从海州区了解到,从10月份起,海州区将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破坏城市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在教育未果的情况下,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罚款10元,对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罚款50元。

  9月20日上午,在乐天玛特超市、苏宁电器和九龙大世界、锦云大厦等处,都可以看到环卫工人手举“您少丢一点我少捡一点”的宣传标语,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行为进行文明劝阻、纠正。其实,这只是海州区保护环境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海州区城管局联合机关工作人员、一线环卫工人400多人,在城区主要地段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并组织7辆宣传车在通灌路、海连路、海昌路等主干道巡回播放,广泛宣传维护城市卫生环境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前海州区的“集中惠民月活动”、“城管百日行动”等专项保护行动都是在整治城区环境卫生,但是对于不文明行为一直以教育为主。这一次,海州区终于动真格,对不文明行为予以一定金额的处罚。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10月份起,该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随地便溺等行为,当场罚款10元。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7款规定,执法人员将对行人或者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罚款20元;根据第五十六条第9款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罚款50元。该区政府将协调市交警支队,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乱扔垃圾行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取证后进行处罚。

  目前,罚款主要针对西盐河以东、人民路以南、东盐河以西、海宁大道以北的主城区,近期海州区将以通灌路、陇海东路为主开展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劝阻纠正、行政处罚的试点工作。

  海州区环卫处工作人员夏先生表示,这次行动选定在城区人流量集中的几个点,今后将以点到面,覆盖各社区。“每周的一、三、五,我们都会以宣传车队巡游与环卫工人举牌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市民爱护环境,城区主要路段也将设置‘卫生督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在教育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将强制罚款。”

  其实,罚款并不是海州区从严执法的主要目的,更重要的是要让全民有爱护环境的意识,创造出一个“洁净、舒适、宜居、和谐”的新海州,也让市民增添幸福感。记者 何玢 通讯员 王一平 张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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