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9日讯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保障环卫工人权益,今年我市着力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市财政部门在安排2014年环卫经费预算时,重新测算环卫临时工工资,确保环卫工人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环境卫生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近年来,随着城区面积的逐渐扩大,环卫工人及清扫面积也随之增加,作为“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环卫工人权益,我市着力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积极落实省里《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安排2014年环卫经费预算时,市财政部门重新测算环卫临时工工资,确保环卫工人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与此同时,市政府已决定从2014年7月起,城区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工资增加150元,提高了环卫工人工资水平。此外,严格执行我市出台的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城区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费计提基数由2025元提高至2300元,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增加83元。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赵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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