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徐云蕾)在市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2014年市清欠办共受理市区在建工程投诉案件207起,成功办结192起,办结率达到92.8%以上,涉及农民工工资9300万元、涉及人数约8780余人次。清欠部门全年召开清欠协调会32次,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14次,成功处置大部分上访问题。全市同期项目投诉数量同比有所增加,但办结率显著提升,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现正值年末岁尾的农民工工资投诉集中爆发期,市城乡建设局统筹部署,要求各县区、各功能板块、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狠抓落实,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尤其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好清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是辖区范围清欠工作的责任主体,从现在起要把精力投入到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来,会同清欠办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处理一批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款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节。
二是抓好施工企业监管工作。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尽快建立健全包括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纠纷应急处理等一系列制度。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凡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新上项目,一律清除出本地建设市场。
三是抓好清欠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建立值班情况登记。对于劳动者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能现场处理的要现场处理,着力构筑立体多层的群众诉求渠道,力争将各类争议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要加强督查强化宣传。市清欠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清欠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督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清欠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