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位于李埝林场的东海县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正式启用。该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由东海县检察院和东海县生态环境局共同规划建设,占地约50余亩,主要针对在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该基地采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从而达到“异地补种、生态修复、总体平衡”的生态修复效果。该基地是东海县首个“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也是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公众参与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
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和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用好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协同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为东海生态环境建设增色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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