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出台的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从2017年开始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今年以来,累计减免失业保险费8000余万元。
兑现技能提升资金。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一定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今年以来,共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资金551万元,惠及3080人。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大力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提高审核办理效率。今年以来,共发放失业保险金4252万元,惠及24481人次。
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密切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形势研判和工作指导,优先保障生活支出,健全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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