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宋杰 通讯员 唐冉
近日,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对新近公布的第七批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11处市级文保单位设立保护标志碑,标明保护范围。碑上明确标明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历史、价值、公布时间、保护级别等信息。
27处文物有了“护身符”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发现了大量有价值的文物点。2009年,通过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我市有4处古遗址、2处古建筑、3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市曲阳城遗址、尹湾汉墓、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郁林观石刻群共4处榜上有名。
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市文广新局及时将普查结果公布。与此同时,在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又遴选出价值较高的文物点及时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这次普查新发现的11处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了标志碑。
细微之处体现文保意识增强
此次设立的文物保护标志碑,用统一材料刻醒目红字,正面为保护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公布和设立时间等内容。这次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与以往不同,不是在文保单位门口的墙壁上凿个窟窿将文保标志碑放进去,而是在不影响文物景观的地方设立一块石碑。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负责人表示,文物保护标志碑的设立,一方面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能对广大群众进行文物保护的教育和提醒,丰富了港城文化内涵。今后,文保标志的设立都将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改变在细微处体现了文保意识的增强。
设不设“护身符”存争议
今年,关于文保单位是否设立保护标志碑曾出现过争议。“一处文保单位在向社会公布以后,标志碑都还没来得及设立,就被盗掘了三次。”一位文保工作者坦言,“设立标志碑会给非法破坏、盗挖文物行为提供便利。”市文广新局文物处负责人则表示,“标志碑的存在与否不能阻止盗挖文物的违法行为。即便不在文物附近设立标志碑,不法分子还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文物点的地址。文物保护标志碑起到的是警示作用,向群众普及文物知识,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管理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