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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实现区镇全覆盖

“今后,我一定会带领员工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保护好环境就是保护好我们自己。”日前,在海门三星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一起来‘浇’朋友”植树补绿和认领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三星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位于镇南村境内,占地10亩,去年建成。从今年开始,三星镇每季度都会在此组织相关活动,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开展替代性修复、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实践平台。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华军介绍,在以往很多案例中,对破坏环境行为,多是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一罚了之。“针对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我们改变传统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损害—担责—修复’模式,让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引导赔偿义务人开展替代性修复,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平衡。”

2021年,以海门沿江景观带打造为契机,在长江沿岸青龙港绿地,海门生态环境局联合江苏海润城发集团合作共建了占地1.5万平方米的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2022年,海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从适用范围、实施监管、履行责任确认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组织首批18家企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开展草坪清理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劳务代偿方式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2023年,海门生态环境局联合海门检察院再次和江苏海润城发集团合作共建,在海门长江水源地以西规划了5.3万平方米,打造第二处沿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南布洲生态赔偿损害修复公益林。此外,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引导各个区镇充分借鉴公益林模式,打造具有区镇特色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提供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和公益劳动”于一体的园地,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可视、可感、可触”。截至2023年底,海门各个园区、乡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实现全覆盖,总占地面积近15万平方米。

让更多的“生态破坏者”变成“生态保护者”,同时吸引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环保、投身环保,从今年开始,海门各区镇对基地进行多元化的改进与完善,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将基地的生态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3月中旬,海门港新区组织生态损害赔偿的企业及环保志愿者一起参与种植菜苗的劳务代偿活动,企业代表通过“亲身”感知环境保护的意义,进一步树牢了环保理念。海门街道组织生态环境志愿者、劳务代偿企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来到基地,听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介绍,携手种树,并和学生们一起挂上自制的创意鸟笼,努力争当“护鸟卫士”。三厂工业园区组织企业代表、村居代表在基地附近河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以鱼养水、以鱼净水来改善辖区内的水域生态环境。企业代表表示,将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污染设施的改进上更上一层楼。

“建立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旨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破坏环境要付出修复的代价。今年,海门持续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更大力度推动各地赔偿义务人和公众更多地参与到生态保护活动中来。”刘华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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