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正在组织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登记摸排工作,为今后制订有关政策措施、实施关爱保护服务、加强资源整合提供依据。
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陈力源介绍,此次流动儿童登记摸排对象为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留守儿童登记摸排对象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流动儿童监测摸排以流入地为主实施,留守儿童监测摸排以其户籍地为主实施,通过村(居)儿童主任、网格员入户走访、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等方式开展。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醒,为提高信息摸排效率,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护人可自主前往所在村(社区)登记信息,或者在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时,积极配合摸排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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