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明确七个方面措施,确保及时监测和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全力以赴保供应、稳价格、惠民生。
成立组织机构。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共同配合,统筹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趋势分析、异常波动研判、货源组织调度等工作。
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中心城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对粮油、蔬菜、猪肉、方便食品、冷冻食品、鸡蛋、矿泉水、消毒液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信息进行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每日通报供应情况,研判市场供应变化趋势。各地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严格按商务部统一要求,动员和鼓励属地的农贸市场、超市应开尽开,保障生活物资的供应,不得擅自关停。
加强货源组织。指导超市、农产品批发、连锁药店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强货源组织,严格本地货源管理,提升市场供应能力。对来淮生活必需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运输蔬菜等生鲜农产品、防护用品车辆通行。建立地产农产品进入商超和农贸批发市场的快速对接机制,必要时实施一线调度指挥,提高供应保障效率。
落实应急储备。加强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储备和投放,根据市场供应需求确定储备品种、数量及投放渠道,必要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及时发布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通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有关情况,引导市民理性购买、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发生。
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和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情况,建立反馈机制,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