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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疫情联防联控信息平台”上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由淮安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发的“淮安市疫情联防联控信息平台”2月19日正式上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信息平台应用规范发热患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组织推广学习运用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发热患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广应用信息化平台。平台具备发热患者信息录入、汇总分析、信息实时推送等功能。各医疗机构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发热患者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准确采集信息。

  《通知》要求,发挥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关口作用。各县区(园区)要加强发热门诊建设,督促医疗机构分设普通发热门诊诊区和新冠肺炎发热门诊诊区,保证一人一诊室,坚决杜绝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出入口设置预检分诊台,负责测量来院就诊患者体温,对可疑对象要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要根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加强CT检查的临床运用,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及时对发热患者作出诊断。对经筛查明显不符合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的,按照常规诊断处理。对尚需鉴别诊断的,可给予“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并将患者收住入院或隔离留观并采样送检。对明确诊断为“疑似病例”的,要立即送定点医院收治。

  《通知》强调,对体温降至正常患者实行分类管理。各县区(园区)对无流行病学史的普通发热患者,体温正常后,应督促其居家自我隔离观察7天以上。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体温正常后,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阳性病例经治疗后已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出院的患者,如无其他基础疾病的,应转到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留观14天。对出院时仍有其他基础疾病需要继续治疗的,应转至县区(园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4天以上。

  《通知》还规定,要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区(园区)加强发热患者信息接收、分解、推送工作,第一时间将本辖区的发热患者信息推送至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网格员职责,组织社区(村)对其落实“四包一”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确保准确录入、及时上传发热患者信息,统筹做好系统管理工作,强化统计分析和疫情研判。公安部门要将平台推送信息与大数据分析相结合,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配合社区(村)和医疗机构开展发热患者管控。各级疾控机构要利用平台推送的信息与公安大数据相结合,深入细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排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协助落实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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