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3月10日起,市委6个巡察组陆续向市工商联、市外办、市广电台、生态文旅区、新城投资公司、高新控股公司、市侨联、市红十字会、市委党校、市中级法院等10个市直单位和30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日前,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报告,部署安排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研究建立市委书记巡察整改交办机制。反馈前,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向市党政分管领导和市直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相关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下发了巡察整改交办单,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论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抓好整改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持自警自省,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贯通融合。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从严从实制定措施,深化常态长效整改,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收效见效。要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起来,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强,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责任。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轮巡察累计开展个别访谈885人次,走访“三类群体、六类场所”1123次,受理信访266件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626个、问题线索70件,推动问题立行立改23个,向市委提交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监管等方面巡察专报4个。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将在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巡察反馈问题一般在巡察反馈后半年内整改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则上不超过1年。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组织部门将把督促整改落实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制度约束,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将优先处置,一般将在移交后1年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