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在特殊食品监管工作中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姆式”监管服务促特殊食品市场销售规范化。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指导企业梳理制定责任体系清单,进一步细化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让企业明确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做什么、怎么做,帮助企业对标对表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工作要求。
柔性执法,强化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针对企业出现初次、轻微违法的情况将不予处罚,用好指导、约谈、承诺和整改等手段,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企业“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转变意识,强化培训。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缺就补、想就讲”的原则,开展“一对一”“组团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让企业从“要我做”向“我必做”转变。
据悉,金湖县全县977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户,已定期开展自查,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12家经营企业积极创建市级特殊食品经营优质规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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