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有迹可循:
警惕“会员”返款诱惑
最近警方针对网络犯罪开展专项打击,破获一批案件。其中网络传销的势头引起警方注意,他们特别为广大群众就如何防范网络诈骗“支招”。
警方分析,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特征,通过网站注册会员加入传销组织,使用虚拟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联系,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等名义,层层发展传销下线。除了实物,一些网络传销还打着“点广告,有钱赚”的旗号,通过变相收取入门费、分级复式计酬等手段,层层发展下线。
警方提醒,凡属要求注册会员缴纳会费,介绍吸收会员、按要求工作、按期返款的,均属于网络传销行为,切不可加入。如不能判断是否属于网络传销,可询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目前,传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王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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