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大街小巷,每到上下学的时候,随处可见骑着电动车的中小学生,有些电动车的后面还坐一个甚至两个小伙伴。昨天,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呈上升趋势。■朱勇 张炜
前车之鉴 教训惨痛
“现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现象很多,造成交通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交巡警二大队几位处警民警介绍,他们每次值班时,都会遇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今年7月30日中午,刚14周岁的刘某骑着电动车,带着12岁的小伙伴李某外出游玩,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不亦乐乎。车骑至市区春晖路与红专路交叉路口附近,刘某掉头和车后所载的李某说话,没有注意到对面来了一辆自行车,导致两辆车迎面相撞,造成今年59岁的徐某受伤。10月18日,在市区东风花园和延安路菜场连续发生了两起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两位市民受伤,而这两起事故的主角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大队的民警说,最近又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颅骨受伤。
杜绝事故 有章可循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很多家长并不知道这一规定,仍然让孩子骑电动车上学。“虽然电动车骑起来比较简单,但对于年纪尚小的学生来说,由于缺乏处理应急情况的能力,遇到事情往往不知所措。再加上不少学生本身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电动车危险重重。”交巡警二大队综合股股长徐军分析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事故高发的原因。
“现在有不少家长为了方便,让年纪尚幼的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忽视了对孩子自身安全的保护。”徐军说,上学和放学这两个时间段车流量本来就比较大,交通比较拥挤,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他提醒,“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家长应尽量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从源头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学校,老师也应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