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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湿滑 业主摔成骨折

      马女士(化名)家住市区水韵天成小区,最近她遭遇到一件麻烦事。她在小区地下车库取电动车,骑行还不到五六米远一下子摔了下来,摔成了骨折。但接下来关于事故责任问题,马女士家人却和小区物业发生了分歧。

                         

              车库机动车道

                         

                  车库非机动车道 金鑫 摄

  7日上午,在市中医院的骨科病床上,因左脚三踝骨折刚刚动过手术的马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11月3日下午1点50左右,马女士到小区地下车库取电动车,骑行不到五六米,她突然摔倒在地,这才发现地上有一滩水。马女士说,幸好遇到小区一位业主,“她要帮我扶起来,我看左脚都扭曲了,知道不能动,就让她借电话给我,联系上家人。”马女士家人来了之后,喊来了小区保安,保安又通知了物业一位负责人。“当时我家人问是打110还是120,物业的人说,先送到最近的市中医院看看。”后来马女士家人还有一位保安,一起把金女士送到了中医院。

  马女士被送到医院后,物业的人也来了,家人问如何处置?对方说,负责人不在,他当不了家,让马女士先看病。当晚,马女士就动了手术,几天下来花费医药费近1.2万元。

  “到现在物业也没人来医院看望一下。”马女士家人说,6日他们去找过物业的张总协商处理问题,“毕竟我姐姐摔倒是因为物业冲洗地面造成的。”马女士的妹妹说,他们提出的要求就是希望物业能报销医保之外的费用及误工费、护理费等,“可物业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只是最后出院后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7日上午,马女士丈夫邵先生带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小区地下车库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个出入口,非机动车通道中间是阶梯,两侧是水泥坡道,马女士当时骑电动车走的是机动车道。“因为进出口不是一条路,所以妻子才没注意地面有水。”邵先生说,当时物业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出了这事后,现在车库里都贴着“地面路滑,小心慢行”的标志。

  对于马女士一家的指责,物业认为他们不能负这个责任。物业负责人张总说,当天物业确实清洗了车库地面,之所以会出事,是因为马女士走了机动车道。张总说,非机动车道两侧的水泥坡道就是推车子用的,而且小区里各个有安全隐患的地方他们都张贴了安全提醒标志。张总说,等到治疗结束后,根据马女士个人承担的部分,物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马女士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来解决。

  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卞恒亮律师表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都是公共通道,物业清洗车库地面,导致地面积水、潮湿,没有设置明显的禁止标示和采取安全措施(如设置隔离网、防护栏等),未能达到足以保障不特定的人经过此潮湿地面不被摔倒、跌倒,而且地面积水、潮湿,破坏了人们已经习惯通行的地面环境,导致公共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物业的行为是违反注意义务的不作为,存在过错,与马女士所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社区记者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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