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的一天早上,三名聋哑无业男子,陈某、左某和王某,带上钳子、小刀等工具,一起来到淮安区流均村的一个银行网点附近。在市民陆某从银行网点取完1万元现金后,三人尾随陆某到流均的一个老菜场附近。陆某觉得,菜场里人来人往,买菜也不过几分钟的事情,索性将“存有”1万元现金的电动车停放在了菜场门口。孰料,陈某、左某和王某三人,见陆某离开,便逮住机会“下手”。三人分工明确,一人“站岗”,另外两人则忙着用所带工具撬电动车后备箱上的锁链。拿到1万元现金后,三人便立即“闪人”了。
事成后,三人“再接再厉”,采取同样的“作案思路”,继续盗窃,先后驾乘摩托车又窜至淮安区施河、车桥及涟水南集等乡镇,流窜作案,共窃得现金8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这三人都曾有过违法前科:今年28岁的陈某,是盐城市滨海县人,2009年1月,因尾随银行取款人员飞车抢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今年33岁的左某,是盐城市阜宁县人,1998年在常熟市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2011年因盗窃被大丰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今年19岁的王某,是盐城市阜宁县人,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
晚报记者 吴頔 通讯员 惊涛
地点:淮安区公安分局
结果:三人被淮安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小编感慨:同为聋哑人,更应该惺惺相惜,互相鼓励,一起干点正经事,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