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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不备案 安全问题埋隐患

      ■惊涛

  家有闲置房屋怎么办?大多数市民首先想到的是用来出租赚取租金。然而,不少市民在将房屋出租时并不知道应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备案,以致在安全问题上埋下了隐患。

  房屋被租用制售假发票

  淮安区的陈先生最近因房屋出租没向派出所申请登记备案惹了麻烦。陈先生有一处闲置的庭院式两间上下楼房,今年7月份通过中介租了出去,当时没问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也没查看对方身份证,就直接签了协议。没想到,前两天,淮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到单位找到他,向他了解房屋出租有关情况的同时,很严肃地告诉他,承租人租赁房屋是专门用来违法制售假发票的,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听这话,供职于某高校的陈先生有点后怕,随即向办案民警了解自己会不会受到不法分子的牵连而被公安机关处理。这时,陈先生才想起曾有公安部门的朋友提醒过他,现在流动人口多、身份复杂,出租房屋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备案。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法规形同虚设

  据淮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徐警官介绍,出租房屋,房东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条件的,由房东向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淮安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社区民警张警官说,通过走访,目前,发现大多数居民几乎都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一些房东甚至对租客信息知之甚少,身份证真假更是不得而知。

  冯女士在淮安区医院附近的房子出租几年了,她一直是通过熟人或者中介寻找求租者,双方签订合同,交完房款后就算是完成租房手续了。“除了收房租,平时基本不会联系。”冯女士坦言,她从未听说过要到派出所申请登记备案,出租时,如果房客不愿意告知工作单位,她也不会追问。

  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核对身份信息,签订租房协议,房子出租手续就算办好了,他们不太清楚出租房屋还要到公安部门备案并登记详细信息。

  信息缺失不利治安管理

  据了解,很多房东都嫌登记信息麻烦,租客来来去去更换又太快,而且感觉租房一般不会发生什么事。淮安公安分局治安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想法存在安全隐患,信息缺失不利治安管理和保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淮安公安分局治安民警说,对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上报房客信息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房东,责令限期补办手续,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如果告知要申请登记备案,房东还是拒绝的,会对其进行处罚。一些出租屋存在安全问题,房东对租客信息的缺失,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社会治安的管理。房东及时登记备案,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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