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刚刚结束5天行政拘留的余某,来到了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向城管队员们表达了悔悟之情,并一再表示在今后的摆摊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管理,不再扰民。
近期,针对市民普遍反映流动摊点扰民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开展了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活动。11月15日11:10,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路段巡查中发现,在市北京南路与解放西路交叉路口东北侧有一经营户在擅自摆摊设点卖水果。经调查,该从业人员系家住清浦区的余姓男子,经常在同一地点摆摊设点,且不服从管理。当时,执法人员再次重申了城市管理要求,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竟然随手扔掉。
当天17:40,大队执法管理人员又发现当事人违章占道经营。大队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再次劝导当事人整改违章行为,但当事人拒不整改,且态度恶劣。执法人员在劝阻无效情况下决定,依法对其经营工具进行扣押。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威胁、侮辱、谩骂并采取推打、卡脖、抓扯等行为,进行人身攻击,撕坏执法人员制服,并恐吓执法队员:“我是刚从牢里放出来的,我怕谁”,“谁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好过”。
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接警后,迅速介入,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取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据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晚报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陈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