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有一处闲置的庭院式楼房,今年7月份通过中介租了出去,当时也没问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也没有查看身份证就直接签了协议。没想到,前两天,淮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到单位找到他,向他了解房屋出租有关情况的同时,很严肃地告诉他,承租人租赁房屋是专门用来制售假发票的,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听这话,陈先生担心自己也受牵连。民警说,“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上报房客信息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房东,责令限期补办手续,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如果告知要申请登记备案还是拒绝的,会对其进行处罚。
晚报记者 吴頔 通讯员 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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