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说可以立案,
律师说抢狗属于抢夺;
看看吧,抢狗的,
别把抢狗不当回事!
市民孙女士带着宠物狗到街上散步,可一不留神,狗就被人抢走了。回过神来之后,孙女士泪流满面,她还报了警。
寻狗启事上的“小不点” 高玉启 摄
昨日,家住清浦区淮海南路卫校宿舍的孙女士伤心地对记者说,11月28日早上6点多,她带着小狗在西大街散步,就在小狗跑到路边树下撒尿的时候,一名男子迅速上前用双手掐住小狗的脖子,然后坐上一辆红色摩托车朝淮海南路急速驶去。
孙女士告诉记者,她被抢的狗是一条金黄色雄性博美,名叫“小不点”,额头毛色较深,鼻尖处由于经常蹭被子已经变成白色。“小不点”与孙女士朝夕相处了近三年,“平时就我一个人在家,只有它陪伴我,跟我寸步不离。”说到这里,孙女士已泣不成声,“如果有人能够告知狗的下落,我也愿意花钱将狗赎回。”她希望派出所能尽早破案,抓到抢狗的人。
现在,城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名贵的狗,有的狗动辄价值数千甚至上万。加上养狗之人又都是爱狗之人,丢了狗心理和感情上都难以接受。现在,盼狗心切的孙女士关心的是,派出所会不会为宠物立案?
记者随后来到当时出警的清江派出所。接待室的王警官告诉记者,居民养的狗在路上被抢应该能够立案,因为狗属于市民的财产,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至于孙女士的狗被抢一事是否立案,该警官表示除了报案人之外,警方不会透露给与案件无关的人。
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的卞恒亮律师认为,居民逛街狗被抢,是一件主观恶意程度较为严重的抢夺案,属于刑事案件,受害人报案后,应该积极提供目击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现在,孙女士除了寄希望于警方外,自己也积极行动起来,她印发了传单四处张贴。孙女士希望知道“小不点”下落的人能够及时跟她联系,她的电话是86092073。
社区记者 高玉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