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接到了吕先生的电话:“18日那天,我三次在路上开车被小狗逼停。有一次急刹车,差点被后面的车追尾!这些狗的主人到底管不管啊?撞死了,怪谁呢!”记者采访发现,几乎每名车主都遭遇过汽车被小狗逼停的事情。交巡警部门表示,一旦发生宠物犬独自过马路被撞事件,主人负全责。
吕先生一天三次被狗逼停
吕先生告诉记者,18日早上8时许,他开着车上班。途经水门桥的时候,一位中年妇女正好迎面上桥,后面跟着两只小狗,突然一只狗兴奋地就往桥中间跑去,“幸亏我提前看到那女的手里没拿狗链子,就提防着。看见狗冲过来,早早地踩了刹车。”
中午回家在小区里面,他又被狗逼停了下来,“我只好目送着那条狗大摇大摆地走远。”最让吕先生气愤地就是晚上这次。“当时我开车走在新民东路上,天黑本来就不好开,突然从右边的巷子里窜出一条大花狗,我一个急刹,整个人都往前冲去。从侧后镜里看到,后面一辆车急打着方向盘,从我车尾后面擦了过去。缝隙顶多一个小拇指宽。当我摇下车窗查看有没有撞到狗的时候,却听到马路对面一对夫妻冲着这边喊,‘小乖,快过来!’小狗摇着尾巴就过去了!”
昨日上午,记者特意留意了市民遛狗的情况。发现在市区很多地方,果真有不少市民遛狗不系狗链,任凭宠物犬撒了欢似得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而马路上,也会经常看到开着汽车的、骑着电动车的市民,遇到这些狗不得不刹车、或急转方向让行。
遛狗不拴系出事主人全责
那么如果真的撞上了,出了交通事故,开车的、骑车的市民需要负责任吗?
昨日,市公安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邹议军告诉记者,如果真是由于主人没有拴系牵引,造成交通事故的,狗主人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不用赔偿。
邹议军提到的相关规定,是2011年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下发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关问题的意见》。这个意见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晚报记者 何剑锋
通讯员 莹 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