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务正业的年轻男子,为了赚钱,竟然在不满14周岁的初中女生身上打起了主意。他与女友找来两名初中女生,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迫她们去KTV卖淫。其中一名女生因为是处女,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开苞”买家而逃过一劫,另一名女生则被迫接了一次客,还遭到了该男子的猥亵。
大刚今年二十三岁,无业。去年10月,大刚认识了还在上初中的学生小静,两人谈起了恋爱。小静不好好上学,整天跟大刚在一起厮混。两人在一起总需要花费,没钱花了,大刚想到了带“小姐”去KTV“上班”赚钱。所谓带“小姐”去KTV上班,就是让“小姐”陪客人唱歌喝酒,如果客人要求出台,就让她们出台,而他们二人就可以从中分钱。小静觉得可以,表示她可以去找几个女同学。
2012年1月,小静找来了小春和小田。这两人跟小静同校,小静算是“大姐大”,小春和小田都听她的。因为两人以前被小静打过,所以比较害怕小静。小静喊她们出来“玩”,她们自然不敢不从。
1月9日晚上,大刚和小静带着小春和小田去KTV。大刚还叫了一个兄弟小姚来玩。半夜,从KTV出来后,小姚表示他对这两个女孩很感兴趣。大刚立刻表示:“快餐200,包夜1000。”价钱一谈拢,小姚就要带着小春去开钟点房。小春不愿意,小静恐吓她说:“如果你不去,大刚就会打你!”小春很害怕,无奈之下跟着小姚走了。
事后,小春和小田再次要求回家,但小静继续恐吓她们:“谁走就打谁!”因为害怕,二人只好留下。小春害怕地哭了,而小田小声地说:“明天还要上学。”但她们的抗议没有起到效果,大刚还强行猥亵了小春一把。从聊天中大刚得知,小田还是处女,大刚想到,小田可以卖个好价钱,因此更不肯轻易放小田走。他找来一个朋友看着两人,要小春陪唱和出台赚钱,自己则忙着给小田找“买家”,赚一笔大的“开苞费”。这钱赚不到,坚决不放小田走。小田不同意,小静就连哄带吓,一会说“赚到钱就给你买衣服”,一会说“你要是敢走就揍你”。
1月10日,大刚继续带小春和小田去KTV,同时他还在积极为小田寻找“买主”。由于大刚要价比较高,一直没找到“买主”,小田因此得以免遭毒手。
1月11日上午,小春和小田谎称要下楼买水,趁机逃走。逃跑途中,她们遇到了巡逻的警察,两人报警。1月12日,大刚和小静被抓获。
12月中旬,淮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大刚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以胁迫的方式强制猥亵儿童,应当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大刚有期徒刑十二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晚报记者 李蓉
通讯员 郭振强 李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