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早年丧偶,独自将儿子拉扯长大,其中的辛苦自不必说。数年前,老胡开了自己的建筑公司,当上了大老板,身价倍增。此时的老胡事业有成,生活富足,儿子也已成家,身边只缺一个照顾他的女人。
在一次饭局中,年近60的老胡认识了30出头的小娟。小娟离异,没有孩子,独自生活。善解人意又风情万种的小娟轻易地俘获了老胡的心,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但老胡的这段感情并不被自己的儿子看好,儿子认为,小娟和老胡年龄差距太大,在一起不现实,没准小娟是冲老胡的钱来的。但老胡并没在意。2010年11月11日,老胡与小娟登记结婚。登记之前,小娟主动提出,要与老胡签订婚前协议,协议约定,无论婚前婚后,老胡的任何财产都与自己无关。小娟的这一举动,让老胡更加感动,也更加坚定了跟小娟在一起的决心。
甜蜜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婚后没满一年,老胡因为喝酒过多导致中风,瘫痪在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刻都离不开人照顾。刚开始,小娟还衣不解带地照顾老胡,人都因此瘦了一圈。但每天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一起,而且这样的日子也不知何时是个头,正值壮年的小娟渐渐萌生悔意。见此情景,老胡对小娟说,只要你愿意照顾我直到我去世,我死后,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套房产就归你。小娟答应了。老胡跟小娟写了协议,并按了手印签了字。
2012年3月,老胡的生命走到了尽头。老胡的儿子办完父亲的后事后,要求小娟立刻搬出现在住的房子。他还拿出老胡的遗嘱,遗嘱中写到,老胡的一切财产均留给儿子,没有小娟的份。小娟则拿出老胡生病时与她签的协议,要求得到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一个说对方手里的协议是强迫老胡签的,一个说对方手里的遗嘱是假的;两人闹个没完。2012年11月,老胡儿子将小娟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老胡生前与小娟签订的协议无效。他认为,小娟就是冲着钱才跟老胡在一起的,老胡一生病,小娟就不想管了,因此一毛钱也不会给小娟。而小娟则很委屈,称自己和老胡并非没有感情,老胡最后的日子一直都是自己陪着走过的,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她手头的协议确实是老胡提出要签的,自己没有强迫。
2012年12月26日,淮安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努力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老胡儿子一次性付给小娟15万元的补偿,房产依然归老胡儿子所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晚报记者 李蓉
通讯员 姚益鑫 白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