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沭阳的王美美到清河法院起诉称,自己把钱存到别人(林某)的卡上了。协商讨要多次,卡主人就是不退钱,本打算高高兴兴置办婚嫁首饰的她,却不得不打了一场官司。
原来,王美美是打算带上这8000元去淮安市区的商场购买订婚首饰的,可又觉得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不安全,出于谨慎,她先将钱存到了银行卡上,然后去商场刷卡。
可就在她挑完首饰刷卡的时候,却因密码输入三次不对,卡被冻结。王美美遂去银行查询,这时她才知道该卡持卡人竟然是福建某地的林某,这林某的卡怎么会在自己的身上?自己的卡哪去了?后来,王美美回家一追问,才知道该卡是王美美的弟弟在路上捡到后放到自家桌上的,因属同一银行借记卡,王美美误以为是自己的,导致她错存了钱。多次找林某协商讨还未果,王美美只好诉至法院。
清河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取得该笔现金属不当得利,造成王美美损失,因此林某应将8000元返还给王美美。(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花苗 赵孝明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