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1日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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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家住开发区的李先生的儿子去年读小学前,李先生为了让儿子能读一个好的学校,想花钱找人给儿子“找路子”,没想到5万块钱“经费”给了一个朋友,对方没办成事,孩子没上好学校,钱也要不回来了。
>>记者采访:
昨日上午,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秋天,儿子就要读小学了,但他家所在的施教区小学是一个普通的小学,“要让儿子赢在起跑线上。”李先生就想找“捷径”,花钱让儿子去市区一所著名小学读书。他将此事告诉了一位认识的刘女士,刘女士起初说此事不好办,没敢应承下来,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刘女士主动打电话给李先生,说她的妹妹“有关系”,能办成此事。
李先生没有多想,先后两次支付给刘女士的妹妹共5万元钱作为“活动经费”,此后就一直等待那边的消息。
眼看秋季开学的日子就要到了,李先生一直没有等到“好消息”,直到他多次打电话给刘女士,对方最终告诉他,此事没有办成。
李先生只好让儿子上了施教区的小学,之后,他等待刘女士的妹妹将“经费”还给他,但对方一直没有主动提及此事。李先生与刘女士的妹妹联系,却遭到对方多次推脱拒绝,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对方没有退钱给他,李先生也一直联系不上她。
李先生说,他向警方咨询过此事,对方说此事属于经济纠纷,建议他起诉对方。李先生担心就算胜诉也要不回钱,“现在想想算了,怪自己鬼迷心窍”。
晚报记者 李传芝
本频道编者语:“向警方咨询,警方说此事属于经济纠纷,建议他起诉对方。”明目张胆的诈骗,却被忽略成经济纠纷,怎用一个黑字概括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