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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浦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庭审进病房

      ■程 军

  近日,清浦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接到了一交通事故案件肇事方的电话,称其身患淋巴癌在医院化疗,无法按传票时间次日到庭参加庭审。

  按正常办案程序,法院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庭审改期,但承办法官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高效解决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在取得主治医生同意后,将次日庭审延伸到市二院的病房。第二天,通过病房内的庭审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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