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盗窃罪三次入狱,陋习难改再次落网后竟胡乱供述企图逃避侦查。5月29日,经金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吴某虽刚过四十岁,但断断续续在牢房里就度过了近20个年头。去年12月刚刑满释放后,不到两月就又重操旧业,偷起了电动车。被偷车主报案后,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吴某。起初吴某拒不承认,在侦查人员播放监控录像后,仍狡辩称自己是受当地朋友陈某之托,推走其电动车。
检察人员介入侦查后,引导侦查人员注重其他人证、物证的收集。其中吴的一个邻居证实其经常骑不一样的电动车回家,根据这一证人证言警方随即展开侦查,最终在吴某家中查获2辆赃车,并找到被偷车主。对于吴某提出的陈某,侦查人员将当地所有叫陈某的人的照片拿给吴某辨认,吴某却辨认不出。证据形成完整锁链后,金湖县检察院认定吴某盗窃电动车2辆,价值3000余元,便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吴某拒不认罪的表现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茆文秀 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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