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电动车因其速度快、价格低、容易骑行而大大普及,但国家对骑行电动车的人员资质却没有相应的规范,近年来涉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近日,淮阴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涉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件。
年轻的妈妈王丽本来有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两个孩子在同一家幼儿园读书,一天傍晚,忙碌了一天的王丽骑着电动车去幼儿园接自己的两个孩子。
在回家路上,她骑电动车途经一个路口,路旁就是大型施工路段。当时,该路段上停着一辆大货车正在路口等灯,恰好将路堵了,而大货车和施工的围挡物之间有一个40厘米宽的空当。
由于大货车阻挡路径,王丽一时回家心切,且出于对自己的骑车技术的自信,便想从这40厘米的空当中钻过去。然而此时,绿灯亮了恰好可以通行,就在王丽骑车向前钻的时候,大货车向前启动了,本身空当就窄,大货车的突然启动,让王丽猝不及防,而大货车正好碰到了电动车的车把手。王丽一时慌张,电动车随之倒地,王丽车上的儿子被摔伤,女儿当场死亡。
后经淮阴区法院调解,王丽拿到了相应的赔偿,但是她却永远失去了心爱的女儿。(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姚金花 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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