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和周平是亲叔侄,周平由于父母走得早,从小就是在叔叔周军的照顾下长大的,叔侄俩的关系一直很好,情同父子。
十年前,周平结婚时没有地方住,叔叔周军便决定让侄儿住到自己家。当时两人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周平可以在周军的宅基地上盖房,但周平需赡养周军。此份协议也约定了所有房屋附属设施、树木归周军所有。在叔叔的帮助下,周平顺利结婚了,并和叔叔成了邻居,而周平家的院子中长着一棵树,虽然觉得碍事,但叔叔周军一再交代这棵树不能砍掉,周平也就没多说什么。
今年年初,叔侄俩因口角产生矛盾,周平一怒之下提出不再赡养叔叔。回到家后的周平,看院子里的树越看越不顺眼,没有经过叔叔同意,便将树砍伐之后卖了3000元钱,钱也没有交给叔叔。周军知道后,怒不可遏,不仅痛骂了周平一顿,还大哭了一场。原来,这棵树,有着老人最美好、最纯洁的一段回忆。周军年轻时候,和村里的一个女孩相恋,两人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棵树下,最后由于家里反对,两人被拆散,女孩也远嫁他方,他就是在这棵树下,目送心爱的女孩离开。这段往事,他谁都没有告诉,一直埋在心底。现在几十年过去了,老人才讲出这段往事。周平也没有想到,这棵树对于叔叔周军竟有这么大的意义,但卖也卖了,碍于面子,周平仍不肯认错。气不过的周军随后便将周平告上了法庭。
6月中旬,淮阴区法院法官接到此案后认为,原被告并无根本性矛盾,且是亲叔侄关系,宜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然而两人脾气都很倔强,此时,法官便想到周军的女儿可能是本案调解的关键,便与她接触。后来周军女儿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且主动申请追加自己为本案的第三人。见周军女儿如此高姿态,周平和媳妇也觉得不好意思,便表示以后会继续赡养叔叔周军,向叔叔道了歉,也得到了叔叔的谅解。至此,本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卫华 姚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