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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付儿子抚养费,被前妻起诉

      常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哺育子女亦是应当承担的责任。然而,当孝顺父母和哺育子女相冲突的时候,应该如何做到平衡两方利益呢?近日,淮阴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父母重病而无力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张华今年28岁,可就在6月初,他被前妻以自己1岁的儿子的名义告上了法庭,而原因就是他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付抚养费了,看着前妻怀中的儿子,张华有苦难言,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2012年4月,张华因为和妻子发生矛盾,最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随母亲生活,他要每个月给付抚养费500元。但自从2012年6月起,张华就没有付给孩子一分钱抚养费,孩子母亲多次催要,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将张华诉至法院。

  听了这样的故事,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张华是个极不负责任的父亲,但在庭审中,张华的一段陈述,让故事峰回路转。他说,自己并不是不想给孩子抚养费,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是2012年6月,他的父母因为知道他和妻子离婚了,儿子也跟母亲走了,两个老人突发重病,直至现在,仍然卧病在床,自己收入不高,这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光给父母治病就已经欠了不少钱,哪还有钱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自己是有心无力,说着说着,一个七尺男儿留下了伤心泪。   

  因为孝敬父母而没有付抚养费,这让在场的很多人为之动容。一边是重病父母,一边是亲生儿子,换做谁都难以抉择。法官对张华的境遇表示了同情,也对他孝敬父母的行为表示了赞许,但同时也劝说他,孩子还在哺乳期内,各方面开销很大,实在不该弃之不顾。在法官的调解下,张华承诺就算借钱也会把这一年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且以后每个月都会按时支付抚养费。

  张华的妻子知道原因后,当场表示,张华的善良让她感动,她愿意和丈夫复婚,以后会带着孩子和张华一起照顾两位老人,最终,张华凭着自己的善良意外赢回了妻子和儿子。    (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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